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0年招聘辅导员启事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0-05-16 00:21:21 |  访问:6660

一、学校简介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应用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青岛恒星集团创建于2000年,以工学为主,涵盖工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理学、文学、农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27个本科专业,43个普通高职专科专业。校园占地1166亩,校舍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63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403人、副高级以上职称者234人。

学校坚持“根据专业上产业,以产业促专业,把产业做大、把专业做强”的办学理念,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和科研工作重点地位,探索完善“行校对接、产教融合,工学交替、实岗实训”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人才共育五个一工程”,即开设一个专业,依托(举办)一个企业,对接一个行业,建设一批合作基地,参加(举办)一类技能竞赛,建立了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同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近五年,学校全面加强专业、课程和教学团队建设,勇于承担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包括国家级项目、省级教学成果项目;注重建设省级精品课程、出版教材、专著,学校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积极申报国家专利授权和软件著作权。学校依托恒星集团自有80多家企业和对接合作企业,建有电子电工、计算机、网络、汽车、印刷、护理、航空、机械、服装等18个实验实训中心、124个实验实训室和101家大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为进一步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学校事业快速发展,现面向海内外招聘人才。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10人)

学科类别:心理学、法学、经济学、理学、文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高校教育事业,并愿意长期为学校发展服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中共党员;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硕就读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省级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优先;

(五)985211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优先;

(六)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四、相关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实行结构性薪酬待遇,包含能级工资、岗级工资、绩效奖金、全勤、餐补、话补等;实行年增长制;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在职国内外访学资助、春节福利、中秋节福利、教师节福利等福利待遇;

(三)学校提供住房优惠,其中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免费提供住房一套;

(四)享受青岛市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800/月,紧缺专业硕士1200/月,连续发放3年。来青初次就业,并在青岛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五)在集团平台下,享受子女入托、入学等员工优惠政策;对符合就业条件的家属,学校协助妥善安置。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本人的详实简历(含学历、职称、高校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扫描件,以及科研、教学、管理、获奖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hxrenshichu@126.com,电子邮件标题为“辅导员应聘+姓名+学历+职称+专业(或研究方向)+联系方式+高校人才网”(如:辅导员应聘+李某某+博士+教授+学前教育+1505325xxxx+高校人才网)。

(二)资格审核、面试

学校将在一周内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携带完整个人简历一份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应届毕业生还需带成绩单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面试。

(三)录用

初试和专业复试全部合格者,按学校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2-86667108

人事处联系人:尚老师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

学校网址:www.hx.cn

人事处邮箱:hxrenshichu@126.com

声明:我校除学校自主招聘和授权政府代为招聘外,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代为招聘。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蚌埠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蚌埠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蚌埠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