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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甘肃一批高校发布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0-11-02 00:15:01 |  访问:1655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

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期)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现主要面向应届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2020年7月之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中,博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考生必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50个岗位合计62人。各岗位招聘基本情况及专业要求见公告附件1:《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期)岗位列表》。

三、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本知识及专业核心知识。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不同而区分测试。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四、工作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及公开监督方式选拔录用。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公布成绩、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审批及报备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网同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00至2020年11月1日16:00。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日9:30至12:00,14:30至16:00,11月1日16:00将关闭报名通道并停止接收报名邮件,考生报名信息以考生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11月2日至11月4日继续进行资格审查,在此期间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报名表至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报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下载本公告附件3:《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插入电子版照片正反双面打印并在背面诚信承诺书栏手书签字后扫描为pdf格式。报名表务必按“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例:gscm20200901张三021x)格式命名(未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或未按要求格式命名文件导致报名失败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附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双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硕士研究生需加附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以上资料均扫描为pdf格式)及二寸电子版彩色免冠照片(jpg格式);若报考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还须附上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

(3)下载本公告附件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花名册》并按范例认真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不得修改删减电子版表格相关项目。

(4)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开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鲜章后扫描为pdf格式。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例:gscm20200901张三021x)格式命名)形式打包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2:《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期)报名邮箱分配表》)。

3.报名资格审查查询: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在邮件中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4.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150元(依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缴费程序和方式待资格初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地点、形式:以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

2.所需材料: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统一组织,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并于笔试前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公告,考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中注重技能的教学岗位(岗位代码:gscm20200901、gscm20200902、gscm20200903、gscm20200904、gscm20200905、gscm20200906、gscm20200907、gscm20200908)(以下简称技能型教学岗位)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5:1的比例确定;注重理论的教学岗位(除技能型教学岗位外的所有其他岗位)(以下简称理论型教学岗位)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地点:具体以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报考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在“照片”栏粘贴电子近期免冠照片后正反面打印并在背面诚信承诺书处签字)。

4.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招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阶段,确定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告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对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并于面试前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体检环节的资格。

2.领取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按规定时间至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方式:技能型教学岗位面试由试讲和技能展示两部分组成,理论型教学岗位面试方式为现场讲课,面试各部分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当场公布。

(七)公布成绩

1.考试成绩确定:技能型教学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30%与面试技能展示成绩×30%的比例之和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展示成绩×30%;理论型教学岗位按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的比例之和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考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成绩公布: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八)体检

1.组织体检: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拟招录人员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首次体检不合格处理:对结果有疑问,可要求复查。复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三甲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3.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1.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调阅档案,组成三人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问题处理:对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审批及报备

1.拟招录人员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录人员,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出现问题处理:在公示过程中出现问题而取消招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以及公示结束无异议,因其它因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拟招录人员审批:由学院党委会研究审批,确定最终招录人员名单,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办理相关手续

经录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编、岗位设置、工资兑现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31—6836365,监督举报邮箱:gscm201611@163.com。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联系部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咨询:李老师0931-6836360,刘老师13893666577

(补充公告:报名时间延迟到11月3日下午16:00,11月4日到11月6日继续进行资格审核。)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期)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 等有关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0个岗位18个人, 各岗位招聘基本情况及要求见下简表,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公告附件。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本科生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6. 其他条件:考生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本知识及专业知识,闭卷,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教学岗位面试主要为教学试讲,试讲内容根据招聘岗位不同而区分;总分100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四、工作实施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公布成绩、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及报备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发布,并推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载。

(二)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10:00至11月5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下午16:00,以网络报名成功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网站,在网站通知公告栏点击阅读招聘公告,再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再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审核。

3.报名初审查询:提交报名申请成功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4.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缴纳报名费150元(依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

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中午12: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须于2020年 11月11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联系解决。

请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合理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等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以上,不足1:3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并在笔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及超过60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以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

2.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均需复印件1份。

(2)若报考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1份。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5)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报名前向所在单位申请,于笔试前取得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环节不能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将被取消招聘资格)

3.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即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1:3,不足1:3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学校通知安排为准。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六)公布成绩

1. 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 综合成绩公布:在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1.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如对首次体检结果有疑问,考生可要求复查。复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调阅档案、面谈等形式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对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报备审批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研究后在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出现问题处理:在公示过程中,接到影响聘用的反映,经核查属实,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报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4.备案审批出现问题处理:在审批和备案过程中,发现有关问题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办理相关手续

经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办理档案等相关手续。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31—8265054(非招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邮箱:2805524615@qq.com。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 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九龙江街1666号

联系部门:甘肃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咨询:白老师 0931-8266435(工作日9:00-12:00,14:30-16:30)

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兰州财经大学2020年公开

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博士毕业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毕业院校符合甘肃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的《2019-2021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要求(甘组通字〔2019〕63号)。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截止,通过邮箱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兰州财经大学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投递至报名邮箱(具体见岗位列表),文件名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例:张三 金融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截止。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人事处(和平校区崇德楼4楼416室)进行资格复审。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兰州财经大学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请表》一份。

③本人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出具的就读证明。证明需注明专业(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是否为学术型硕士和预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等内容,证明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处)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在学院证明无效)。

⑤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核

应聘人员须参加考核,考核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

(一)试讲。试讲由招聘学院组织实施。试讲时间、地点、方式以招聘学院电话通知为准。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试讲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面试由招聘学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招聘学院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若拟聘岗位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确定。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由学校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备案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七、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手续。

八、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博士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5252026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5252133

兰州财经大学

2020年10月29日

来源:甘肃省人社厅官网、甘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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