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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红河学院招聘30人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23-03-26 05:01:51 |  访问:1892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红河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红河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0 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4月5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此次公开招聘由红河学院自行组织,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除B+202301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5日起至4月16日24:0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B+202301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1)除B+202301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证件扫描件(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发送至应聘学院(部门)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命名为:“ZP2023+岗位代码+姓名”。

①《红河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者个人情况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④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⑤招聘专业中明确专业方向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学习成绩单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

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2)B+202301岗位

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证件扫描件(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发送至应聘学院(部门)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命名为:“ZP2023+岗位代码+姓名”。

①《红河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者个人情况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国(境)外毕业生提供)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红河学院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提供成绩单,相关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方能参加考试。审核结果将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hr.uoh.edu.cn/)进行公布。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hr.uoh.edu.cn/)公布,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除B+202301岗位以外的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到红河学院现场领取准考证(进校要求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将与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一同通过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hr.uoh.edu.cn/)公布,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准考证领取结束三天内进行笔试。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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