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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新疆兵团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招聘102人公告

来源:中公教师 | 发布时间:2021-09-08 15:11:40 |  访问:1471

为进一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1〕1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等有关政策,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51个岗位共计102人,其中26个岗位最低学历为本科(招聘49人),17个岗位最低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招聘43人),7个岗位面向具有3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行业专家和企业高技能人才(招聘7人),1个岗位面向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招聘3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各类高校历届毕业生;

2.各类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3.具有相关经历的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

4.具有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的管理干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岗位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0年9月6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9月6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0年9月6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具有3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行业专家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可报考指定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最低学历放宽至大专(专业须与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相关),且不参加笔试。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或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情况等,除有明确要求外,均截止到 2021年9月1日。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

兵团教育信息网(http://www.xjbtedu.cn/)

兵团教育局政务网(http://btjyj.xjbt.gov.cn/)

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hzvce.cn/)

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猎聘网为指定报名网站,猎聘网报名网址为:https://campus.liepin.cn/shz2021。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10:00至9月17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8日10:00至9月17日22:00。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9月8日10:00至9月18日18:00。

(二)笔试时间、方式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

笔试方式:采取线下笔试。

笔试地点: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则采取线上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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