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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关于2024年诚聘博士后科研人员的通知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4-03-29 15:11:17 |  访问:691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博士后在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中的作用,助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学校兵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及科技开发总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现面向全国诚聘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

二、招收博士后单位

1、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科技开发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三、招收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35岁(含),工作站招收博士后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3、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博士后招收类型

本年度计划招收全职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后和科研博士后)、在职博士后及联合培养博士后,具体如下:

1、师资博士后:特别优秀入站的全职博士后,可于入站当年确定为师资博士后;其他全职博士后入站一年后,经学校考核获得良好及以上且符合学校用人计划人员,经个人申请可确定为师资博士后;

2、科研博士后:在聘用期限内全职在学校从事研究工作;

3、在职博士后:人事关系保留原工作单位并脱产在我校从事研究工作,限制招收比例;

4、联合培养博士后:我校流动站与设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联合招收博士后。

五、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全职博士后采取年薪制(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1)师资博士后:第一年年薪为12万元;第二年执行阶梯薪酬:按照考核结果对应不同薪酬,不合格:限期退站;合格12万元、良好18万元、优秀25万元;

(2)科研博士后:标准年薪为12万元,发放2年。

在职博士后由原单位发放薪酬,联合培养博士后由工作站或原单位发放薪酬。

2.福利保障(全职博士后)

(1)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全职博士后是单位正式职工,但不列入学校正式编制,属短期流动的正式教职工,在站期间计算工龄。学校按照讲师级别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2)每月发放2000元住房补贴,发放24个月;

(3)享受我校在职职工其他福利待遇,如午饭补贴、节假日福利等。

3.科研支持

(1)入站的全职博士后可享受学校配套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2)申报项目:在站博士后可申请各类项目和资助计划,其中依托博士后身份可申请的相关项目和资助计划如下:

a.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b.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

c.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

d.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e.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相应待遇根据项目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辽宁省、沈阳市资助

可依据辽宁省及沈阳市有关政策,申请博士后相关资助等。

六、申请方式

1.个人申请

请申请人填写《博士后申请人员进站信息表》和《博士后申请人科研学术材料明细表》(见附件)

2.评审

(1)资格审查。博管办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入站前业绩等进行资格审查

(2)专家评审。召开入站答辩会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

3.报批

拟录人员按照流程提交入站材料至博管办,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入站申请,博管办审核纸质版材料后报批。

七、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博士后申请人员进站信息表:签字后的pdf版本;

2.博士后申请人科研学术材料明细表:excel版本;

3.全职博士后常年招聘,随时接收申请。在职博士后请于4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4-24686160

联系邮箱:【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办公地址:沈阳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党政办公楼103室)

九、其他

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本公告由学校博管办负责解释。

附件:博士后申请人员进站信息表.doc

附件:博士后申请人科研学术材料明细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ylu.edu.cn/info/1008/254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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