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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4人公告

来源:王才网 | 发布时间:2021-12-14 22:51:51 |  访问:8129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4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2022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进入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等条件;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合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相关待遇及说明

1.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拟全职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达到一定教学科研水平的,经双方协商,学校研究通过后,可以给予享受住房(或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人才津贴等相关待遇。应聘人员可登录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jhc.cn/rczc/list.htm,师资队伍-“人才政策”)查阅学校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提交应聘材料

应聘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将《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个人自荐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情况及有关获奖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rscszk1306@163.com(邮件标题: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二)资格审核

本次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由我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计划,学校收到应聘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参加业务能力考核。

来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业务能力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面谈等方式,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对业务能力考核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学校将安排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察办法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hc.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确定报到时间,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校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监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监管部门反映。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0579-82266591。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咨询电话:0579-82265017(陈老师)、82265016(梅老师)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

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进入计划表.xlsx

2.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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