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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年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 发布时间:2021-04-25 16:12:34 |  访问: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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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有关法规政策,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1〕10号)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师资队伍建设需求,制定2021校园招聘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7个岗位招聘18人,招聘专业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石河子大学应届毕业学生,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考生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四、招聘工作流程

做好招聘宣传,按照招聘专场组织的先后顺序分别在三所高校校园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工作流程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三方协议”、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和聘用9个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五、招聘专场设置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与石河子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协商确定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与石河子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协商确定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填写《2021年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提交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已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单、学院出具的政治思想鉴定材料、奖惩等材料;

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合格证和普通话证),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

注:在校期间有违反校规校纪被给予纪律处分,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不予招聘。

请应聘者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将报名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一套。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七、面试

(一)面试方式

教师类岗位采用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二)面试比例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原则上按拟招聘岗位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需求人数招满即止。如考生报考岗位人数超过1:5比例的,按名次和取得荣誉等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员,优先遴选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进行面试。

1.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2.优秀毕业生、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习成绩(专业课)排名靠前者优先。

3.党员、预备党员及担任学生会干部的优先考虑。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三方协议”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签订“三方协议”人选。

八、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订“三方协议”人选,并现场签订“三方协议”。

九、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的人选进入体检,在学院的监督下,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及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考察及资格复审

(一)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与考生辅导员、班主任谈话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学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实绩、现实表现等。

(二)资格复审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到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进行审核,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无误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若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在考察期结束前由本人负责予以解除,并提供相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除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通过考察和资格复审人员,于2021年8月1日到岗,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兵团教育局机关纪委和社会监督,接受兵团教育局教师工作处业务指导。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62432899186

政策咨询电话:0993-2250461 18094802228

邮 箱:1718559904@qq.com

附件:1.2021年度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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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我叫安琪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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