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招聘 > 中建东方装饰2019春季校园招聘简章
中建东方装饰2019春季校园招聘简章
已举办
报名结束

关注:892次

学校:

时间:2019-02-25 00:00 至 2019-06-30 00:00

场馆:

地点:

招聘会详情

企业简介
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原名:中建三局东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全资央企,隶属于装饰行业龙头企业——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集设计、施工、投资为一体的重点装饰专业承包商。
公司总部位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注册资本3亿元。拥有员工1300余人,总资产近20亿元,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园林古建筑、金属门窗等6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与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2项专项甲级资质。公司在业内率先取得iso国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连年入选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上海市建筑装饰“三十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获评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首家“全国文明单位”。
公司下设上海、北方、武汉、南京、广州、成都6大区域分公司,设计研究院、海外业务部2个专业分公司,另有广西、贵州、西安、甘肃、新疆等省域分公司,经营业务遍布全国各省及马来西亚、斯里兰卡等东南亚海外市场。拥有注册建造师、造价师、安全工程师等执业资格人员及各类工程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名。
进入新时代,中建首个公寓运营类投资公司——中建幸福公寓有限公司落户东方。中建幸福以青年公寓为依托,着力打造集精品酒店、青年公寓、精品办公、配套社区商业于一体的高品质青年创意社区,为新生代城市白领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住房解决方案。
“风劲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东方装饰将秉承自身优势,依托中建品牌,着力在融资、开发、改造领域,不断挖掘和创造增值服务,致力成为全国领先的建筑开发运营商。
“新栋梁”管培生
1.“新栋梁”定位
为科学选拔、系统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公司启动了“栋梁”育才工程。其中,“新栋梁”是针对在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的甄选发展计划,旨在通过高标准、精细化培养,孵化优质管理人才梯队。
2.培养机制
在岗位见习、业务骨干、后备干部及青年领导等培养阶段,通过实施导师带教、岗位实践、轮岗交流等定制化培养机制,打造企业“栋梁之星”、“栋梁之鹰”、“栋梁之将”优质人才梯队。
岗位需求
序号
需求岗位
需求专业
1
融资投资
经济学、金融等专业
2
财务管理
会计学、财务、税法及相关专业
3
法务管理
法学相关专业
4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5
企业策划
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及相关专业
6
政工党群
新闻、中文、党史、马哲及相关专业
7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管理、档案管理、中文及相关专业
应聘要求
1.学历:应届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其他要求:
(1)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专业课程无补考;
(3)本科生英语四级以上、研究生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4)在校期间担任院、校学生会(团委)学生干部职务的,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较好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6)自律性强、能吃苦耐劳,乐观、积极向上。
“新栋梁”福利
1.量身打造的培养体系;
2.多向发展的晋升平台;
3.行业领先的薪酬待遇;
4.呵护备至的福利保障;
5.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网上测评须知:
1.测评报名入口
中国建筑高校毕业生接收考试网:http://cscec.zhiye.com/
2.考试流程
线上报名->;>;完成第一轮测试->;>;在规定时间完成线上第二轮测试->;>;查看及打印测试成绩单->;>;携带测试成绩参加面试
简历投递
1.现场投递:宣讲现场接收简历投递,欢迎您届时参与。
2.简历投递邮箱:cscecdf@163.com(备注学校+专业+姓名)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方式:021-50814631
投递流程:

注册今日招聘(https://www.jrzp.com/xiaozhaoView/278825.shtml),完善个人简历或上传pdf版简历>>选中职位投递>>确认职位或岗位名称>>完成投递,并注意尽量不要多岗投递。

学校:

时间:2019-02-25 00:00 至 2019-06-30 00:00

场馆:

地点:

推荐:更多招聘会资讯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