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电子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招聘骨干教师/师资博士后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4-10-18 15:13:57 |  访问:7

为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电子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学院概况

资源与环境学院成立于20121月,杰出校友、国际著名的遥感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小文教授担任首任院长。学院致力于电子信息与地球科学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学院现设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等本科专业、“遥感科学与技术”一级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同时招收信息与通信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方向)博硕士生、大数据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生、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生。

在软科2023中国大学最好专业排名中,我校“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位列全国第5。在软科2023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我校“遥感技术”位列全球第7位。esi-地球科学、环境与生态学,我校位列全球前1%

学院现有全职教师(含专职科研、师资博后)60余人,其中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科睿唯安全球高被引学者1人。

学院设有国家遥感中心四川分部、四川省极端环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6个。学院现有9个科研团队:定量遥感团队、遥感应用团队、多模态遥感智能处理与应用团队、电磁波探测与成像技术团队、生态环境监测团队、复杂多维信息处理团队、信息获取与智能处理团队、声学信息智能感知与成像团队、智能环境与传感技术。

二、招聘方向

1.遥感科学与技术

2.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3.生态环境信息技术

三、拟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岗位:教研系列教师岗位:教授(含特聘)、副教授(含特聘)、讲师

科研系列教师岗位:研究员(含特聘)、副研究员(含特聘)、助理研究员

师资博士后

1.基本要求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青年教师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师资博士后不超过32周岁)。申报正高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报副高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学术业绩/发展潜力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有博士学位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学术水平应达到所在学科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较高水平,具有优良的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符合学校所需学科专业招聘条件的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师资博士后,同等条件优先。

具有相应或相近专业学科背景,同时符合具体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2.相关待遇

提供本地域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依据受聘教师岗位差异,学校按相关规定分别提供对应的安家费、科研启动金与周转性住房(含配套生活设施)等条件待遇保障。

提供教职工工会福利,按相关规定在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

3.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在招聘网站中提交申请材料(网址:http://rczp.uestc.edu.cn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四、其他说明

1.学术背景良好、业绩成果突出、发展前景明确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可申请聘任特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学校提供相应条件保障。

2.申请教师岗位进校评审通过者,若无博士后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应先进入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职工作,加强与团队的合作交流,学校可认可其博士后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和工作年限。

3.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限一般为2年,可申请延期(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也可达到条件后提前申请留校至相应教师岗的学术评议。在站期间,学校可给予特聘副研究员学术头衔,可在合作导师指导下,结合实际承担一定工作量的教学或教辅任务。师资博士后留校条件为达到特聘副教授申报条件,通过学校学术评议后予以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电话:028-61831573

邮箱:chenyingyu@uestc.edu.cn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re.uestc.edu.cn/info/1039/9598.htm

更多最新博士后招收资讯请关注今日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rzp_com)。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